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增强育人能力,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按照《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豫工院学〔2019〕18号)要求,现将学校2022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和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
1.结项范围
学校2022年度立项的辅导员工作精品培育项目(附件1),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结项。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报学生处。
2.结项条件
(1)完成“建设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项目研究成果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辅导员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结项方法
学校组建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评审专家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4.结项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一式5份,按照要求填写、装订,“单位意见”由项目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填写,并附与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报告+项目名称”)。项目结项报告主要内容是获批立项以来的项目培育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社会影响、主要经验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用事实说话。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能充分反映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以辅导员课程类型立项的项目,要提供课程全程教案、课件、讲义材料。
(3)所在单位、部门需提交《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1)、(2)两项材料需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结项报告》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6月15日前提交至学生处梁艺岚。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
1.辅导员工作精品培育项目内容
学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
2.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要求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课堂讲授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吸引力、感染力强。
(4)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3.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专职辅导员(包括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学生工作相关部门人员。
(2)申报对象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也可以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学院(中心)间加强联系,组成校级或学院联队申报。
(3)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和成员信息一般不再变更。
(4)已获得其它部门立项资助的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立项。
4.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材料
(1)辅导员工作精品培育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2)项目支撑材料。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上述材料需双面打印、分别装订。
5.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评审与资助
(1)项目立项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的原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立项。培育项目评审立项结果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2)学校对评审立项的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给予资助,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立项之后可使用资助经费的80%,其余20%结项后使用。
6.上报时间
辅导员工作精品培育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后上报学生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6月15日前报学生处梁艺岚。
附件:1.2022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名单
2.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报告
3.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项汇总表
4.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请书
5.菲律宾欧博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