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总体部署和《菲律宾欧博科技创新团队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政〔2021〕1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年度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22年度认定建设的校级科技创新团队:智慧财经科技创新团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科技创新团队、材料成形智能技术科技创新团队、工业嵌入式控制智能平台科技创新团队。
二、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团队负责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队负责人对照202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专家组通过听取团队汇报内容,查阅年度报告等佐证材料,参考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总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1.团队负责人采用PPT汇报形式,重点汇报团队人才队伍建设、与团队研究方向相关的重大项目承担和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等内容。
2.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限。
3.评估工作计划于6月15日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科技外事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