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对2022-2023学年课程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汇总。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由校内专、兼职教师承担的2022-2023学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实验课程、大作业、课程设计、实训、认知实习。
二、填报要求
(一)填报时间
2023年8月21日8:00-9月10日11:00。超过填报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填报项目,本次不再统计。
(二)填报流程
1.系统填报
课程教学工作量使用微信小程序“工院教师工作量统计”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1)。
课程教学工作量由任课教师根据学期教学任务、课程表和进程表,按系统提示进行填选。实习、实训等有多名教师授课的,由课程教学任务中第一人填报。课程实验指导教师工作量由课程任课教师填报。
毕业设计、顶岗实习、跟岗实习工作量由教务处统一填报。
三、统计及汇总要求
(一)教学单位审核
教师在系统里填报并提交课程教学工作量后,各教学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网址:http://msh2.cn:8088。
(二)材料提交
9月11日18:00前,各教学单位从审核网页下载2022-2023学年两个学期的数据(审核网页-数据汇总-选择“初审通过”-选择相应学期查询并导出),汇总填入“2022-2023学年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并打印,经审核人、单位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发校园网进行公示。
四、计算办法
依据《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豫工院教〔2019〕48号)、《线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教〔2021〕7号)进行计算。
五、有关说明
(一)教师只需填选原始数据,填报系统会根据内容代入相应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二)停课课时另行统计,教师在填报时无需自行扣除。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填报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 附件1: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填报系统微信端操作说明.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