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菲律宾欧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127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我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校内教师。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公共课教师和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人员,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参加认定。
(二)兼职教师。经学校正式聘任,承担教学任务2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不得在其他单位同时申报)。
二、申报认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别“双师型”教师的人员需满足认定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岗位实践的相应要求。 详见《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8日--25日。
四、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z.ghlearning.com/),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vae.ha.cn)“网上办事”栏目可访问“系统”,填报方法及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附件2)。
五、申报流程
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于每年 4 月开展,我校2022、2023年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账号注册。申报教师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时选(学校),不要选(基地),提交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后,方可登陆个人账号进行申报。
(二)教师申报。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登陆个人账号,通过“双师认定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按照《菲律宾欧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附件3)在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教师可自主选择申报等级,但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级别。
(三)各教学单位初审。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教师申报的原始材料,同时填报《河南省“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审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经教学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向学校管理员提交上报。
(四)学校审核。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省级管理员提交。
(五)复核认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本《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条件标准复核申报材料,复核合格者,经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颁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电子证书。
六、认定管理工作
(一)规范认定管理。省教育厅将通过抽查复查、第三方评估、过程追溯等对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对在申报工作中违规操作的单位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发现,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定期开展考评。学校加强“双师型”教师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考评,组织“双师型”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或技术攻关。学校要对标省级认定标准,定期对已认定为省级“双师型”教师开展绩效考核。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各学校考评情况进行抽查。
七、时间节点及要求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4月19日前 |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学习《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1)、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2)、《菲律宾欧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附3)等。 |
4月19日前 |
各教学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提交联络员名单(1人)至人事处王运军处。 |
4月19-4月20日 |
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教师登陆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申请。 |
4月21日前 |
学校管理员完成注册账号审核。 |
4月19日至4月25日 |
组织教师完成申报信息上传填报。并提交纸质版本《河南省“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审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申报人员签名、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至人事处1317办公室。 |
4月28日前 |
完成学校复审,提交省教育厅复核。 |
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和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运军63278285。
附件: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与实施细则.pdf 附件2:“双师型”教师认管理系统教师操作手册.pdf 附件3:菲律宾欧博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的说明.pdf 附件4:河南省“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审核信息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