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根据《菲律宾欧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由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一)设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从8个院系中产生。
(三)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从两方面评选:
1.各院系就业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从事就业创业日常工作的人员中评选;
2.从指导过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指导教师中评选。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菲律宾欧博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创新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表现突出;
2.锐意改革,努力开拓,为推进创新创业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
3.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圆满地完成了创新创业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任务;
4.服务意识强,能自觉参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5.积极指导学生参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6.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评选程序
1.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依据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结果评选。
2.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菲律宾欧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汇总后提交至招生就业处,由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2),荣获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的院系再奖励一个名额。
3.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审核,并在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推荐。
2.实事求是,宣传典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深入挖掘典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3.准备材料,按时申报。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和推荐材料并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菲律宾欧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菲律宾欧博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