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菲律宾欧博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菲律宾欧博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菲律宾欧博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按照“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提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7人。
二、 菲律宾欧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各学院党总支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请学校党委和省直学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根据《菲律宾欧博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菲律宾欧博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主席团候选人候选人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各学院党总支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请学校党委和省直学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菲律宾欧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菲律宾欧博学生会主席团5名,候选人7名),参加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菲律宾欧博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每张选票上同意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五、参加选举的代表应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主席团成员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学生代表大会公告,无异议后向学校党委和省直学联备案。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菲律宾欧博全日制在校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主管主办丨菲律宾欧博团委
排版丨邢力元
校对丨王宛玲
策划、指导丨周珂
终审 | 杨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