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欧博评选2011年省级及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1-3-10 浏览: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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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欧博评选2011年省级及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我院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我院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和《菲律宾欧博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省级及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原则和比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康;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学院院级奖励,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5.省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原则
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应在全系范围内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学生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调查和核实。
(三)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为2011年我院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5%;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3%。省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优选产生。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不得超额。
二、审批程序和要求
1.各系部在3月11日前依据评选条件和比例初步确定本系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将初评结果在校园内的公告栏或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处进行公示。3月14日将推荐的省级及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电子版(excel格式)报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审查后汇总报分管院领导研究审批,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评选名单。
2.根据学院审批结果,各系部组织被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此表格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上下载,网址www.hnbys.gov.cn,请各系部自行下载,并统一用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各系部对审批表要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完善手续后,请于3月16日上午下班之前上报学生处,汇总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3.各系部在3月25日到学生处领取《菲律宾欧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人一份),并组织被推荐的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认真填写,并于4月10号前将此表上报学生处。
4.各系部认真组织,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上报。如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由系部自行负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学生处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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