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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欧博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6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菲律宾欧博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菲律宾欧博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3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院2017年应届高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 (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均为原件),于4月1日前 提交给所在院系。其中《就业创业证》为申请必备材料之一,申请的学生必须要附带《就业创业证》;(如果申请的学生没有就业创业证,请同时提交《就业创业证》申领材料:1.《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原件1份(见附件3);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4.本人两寸照片2张(一张需直接粘到申领表上,一张姓名写在像片后面);5.创业计划书。)

(二)初审公示。各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院系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个人申请表,补贴明细表)报送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进行上报复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涉及高校毕业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院系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菲律宾欧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政策、发放对象和申领程序,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三)加强监督。各院系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毕业生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院系、纪委、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系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五、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63270283

招生就业处:63270276

附件:1.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河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招生就业处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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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 (下载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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